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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增驾后开原来的车扣分怎么办?

2026-03-28 18:13:35  来源:网络   热度:

驾驶证增加准驾车型后,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发生交通违法记分,与新增准驾车型机动车的记分合并计算,满分为12分。

1、驾驶证扣分未达到12分,缴纳了罚款,记分周期结束时记分就会自动清除。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2、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有扣分需要接受审验。审验时需要参加学习和警示教育。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扣6分以上,实习期限延长一年。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4、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加科目一学习和考试,合格后可以清除记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将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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