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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火葬违规吗?

2023-01-07 02:41:43  来源:网络   热度:

一、强制火葬违规吗?

强制火化是违法的。

 《殡葬管理条例》并没有规定必须火化埋葬,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 

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而且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不是强制执行。 

强制火化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罚,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火化尸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由火化场进行火化。 民政局的执法人员当众火化尸体的行为是滥用行政执法权的行为,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二、殡仪馆可以私人经营吗

个人是不可以开的,殡仪馆就目前全国多数殡仪馆仍属于事业单位,收入上交地方财政,支出亦由财政拨款,有一些地方的殡仪馆已经改制,允许私人承包经营,这样的单位就属于民营企业,还有一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将殡仪馆的部门内部承包出去,属政企合营,如果私人自己开殡仪馆是犯法的。

一、开殡仪馆的许可条件:

1.有市政府已批准并公布的设置殡仪馆的规划;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用设备;

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7.有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

8.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申请殡仪馆审批资料:

1.市政府发展总体规划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2.建设殡仪馆的申请书(原件1份,盖章);

3.建设殡仪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盖章);

4.土地使用权证书、地理位置图及地质地貌的情况说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

6.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7.机构的名称和章程(原件1份,盖章);

8.机构运营方案和情况说明(原件1份);

9.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经国家批准的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盖章)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三、男子殡仪馆娶亡妻而且拒绝把骨灰下葬,男子的做法是否违法?

男子的这个做法肯定是违反了法律,而且还侵害到了女孩母亲的权利,女孩母亲是有权向法院提出诉求,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事情起始

徐某和杨某本来是一对很恩爱的小夫妻,两人在2013年领了结婚证,由于男方当时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两人未能举办婚礼,男方在不断的努力之下,终于做出了一些成绩,可是在2014年杨某却被检查出了乳腺癌,虽然当时病情已经得到控制,但是4年之后杨某的病情再次复发,癌细胞已经完全扩散,最终没有抢救回来。在大众的面前,许某是一个好老公,好男友的形象。但是杨某的母亲却对徐某提出了控诉,她说徐某的好人设都是他假装出来的,他在跟女儿谈恋爱期间就在妻子死后不到一百天的时候,他就交了新的女朋友,而且妻子生病期间二人分居两地,徐某根本没有照顾过她。徐某还跟自己要钱,经常因为一些小事骂自己,一年前的那场婚礼并不是为了完成女儿的心愿,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炒作。而且女儿去世一年多了,骨灰至今都没有下葬,因为徐某拒绝将女儿的骨灰下葬,所以杨某母亲正在维权。

具体分析

其实徐某的这一波操作,真的有点让人看不懂,中国人都讲究入土为安,妻子离去那么久了都不让它下葬,这表明了就在过度消费死者,好为自己谋取一定的利益。而且他在各大平台都发布了很多关于妻子生前的视频,这也给女孩的母亲带来了很大的伤害,本来已经走出了丧女之痛,这不等于是在一次一次的揭别人的伤疤。面对女孩母亲的质疑,徐某却回应他这不是为了炒作,只是为了怀念妻子和鼓励更多的癌症患者,这其中的缘由还真的让人说不清,估计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写在最后

不管他是出于什么原因做出了这样的行为,还是希望他早点将死者的视频下架吧,不要再过度消费死者了。

这个男子的做法已经违法了,而且他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到了法律,并且他的丈母娘也对他进行了起诉,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肯是是违法了,毕竟死者已逝,让她安息才是最大了,好生安葬才是根本了,不能总拖着了。

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他的这种做法也非常的不道德,在举办结婚典礼的时候,也邀请了很多的媒体记者。

应该不是违法的,这样的事情就是家庭纠纷了。还需要家人的开导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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